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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有句諺語說的好:It’s easier to find a job when you have a job. (當你有工作時,找下一份工作會比沒有工作時容易多了。)
 
雖然這個理論我大致上是支持的,至少有份工作代表有穩定收入,騎驢找馬比徒步找下一匹良馬要簡單一點。但是,另一句話英諺也說的很好:Finding a job is a job itself. (找工作本身也是一份全職工作)。所以當有工作還要找另一份工作時,等於把兩份工作扛在肩上,諸多技術面與實作面上的困難需要克服。
 
我不知道為甚麼,在北美的兩份全職工作裡,我經常性處於不滿意現況的情況下,不停的想尋找自己心裡頭的Dream job。也因如此,經歷過無數次在上班期間尋覓下一份工作的狀況。
 
在紐約的公司工作一年後,我的心就開始不安於室起來,開始每天查詢定期訂閱的monsterhotjobs的新工作,也斷斷續續的寄了履歷。
 
但是因為才在公司待了一年,電話那頭的HR常常毫不客氣劈頭就問:
 
你才在公司待了一年,為何想離開?
 
心理真實的答案:覺得對工作本質不具挑戰性、環境不具啟發性、同事們沒有達到心理契合的標準、對環境厭煩..等。
回答給HR的答案:目前工作範圍已經摸熟想尋求更多的挑戰。
 
HR可沒那麼好打發:”才一年你就把目前工作摸熟了噢!”。”這個新工作可能也沒有你想像中的有挑戰性!”  問到我吱吱嗚嗚,答不上嘴為止。
 
大概等到工作兩年後,找工昨時受到HR的攻擊才有稍微減少點。
 
目前這份工作,在跌跌撞撞、高低起伏中也滿了一年。事實上在沒做滿幾個月後,我已經開始在看其它工作,當然也被一堆”為何想離開?”的問題轟炸,自以為這次狀況和之前稍不同,可以用剛到一個新的城市,正在找一個最適合的工作為由。
 
當然,事情沒有想像中的簡單。其它的公司稍為有買這個理由,踢到最大的鐵板是自己公司的HR,多次以公司章程來壓:
 
“公司規定內轉必須在該部門作滿1年半以上,否則需要目前主管批准才行。你目前主管知道你要轉到其它部門嗎?”  =>廢話!當然不能讓他知道了呀! 這可是top secretㄟ!
 
“你尚未作滿1年半,為了公平起見,若要內轉,你願意接受同職同薪轉嗎?” => ……(無言)  這是哪門子的公平呀! 若是有能力為何不能轉到比較高比較多責任的職位???
 
除了HR的刁難外,我個人覺得最具挑戰性的部分是要把找工作這件事以FBI的密案方式來Run,就算在熟的同事面前,在工作還沒落袋前,絕對得逼住不講,不能也不要洩漏天機。
 
當然要完全不打草驚蛇有很多技術面與實作上的困難。
 
比如當HR打電話來時,必須快步走出cubicle,但如此被懷疑的機率增加,能問到電話,再回電給對方是最好的。最好可以在面試當天裝病或是work from home,但是如果太常用也很容易被懷疑。
 
如果無法請假,緊接著另一個難題是必須要確認能訂到會議室。困難的是通常和HR講電話時,並不在電腦前,沒有辦法馬上check outlook的Calendar或是訂會議室的網頁 。再者,會議室在公司裡是一房難求,若被看到自己坐在房裡講電話,嫌疑也會增加。最好是找到別樓層的會議室,或是訂有遮蔽的會議室。關鍵是一定要訂到會議室,而且還要double check會議室有否被double booking,我有幾次沒訂會議室,隨便找一個會議室,結果被人踢出來,面試得當場中斷的經驗,也有會議室被double booking,自己人單勢弱當場得把會議室拱手讓人的經驗。
 
不論景氣好與壞,目前有工作沒工作,找工作這件事本不易,天時、地利、人和一樣都不能少 。時間久了,有時不免懷疑,世界上是否有完美工作這件事。30 Rock裡面的Liz Lemon(By Tina Fey)能在自己有興趣有專長又充滿十足趣味與挑戰性的環境,或許只存在戲劇裡吧?!
 
 

PS.這篇文章是在09年二月在公司作滿一週年當天起的頭,因為當時經歷幾次內轉面試一時有感而發,後來接著幾個月完全沒有動力,直到今天在已經開了頭的文章裡選了這篇繼續。除了這篇外,至少還有3~4篇已經起頭但是無尾的文章仍躺在資料夾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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