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name is Andre Agassi. My wife’s name is Stefanie Graf (
註一). We have two children, a son and daughter, five and three.. (skip).…. I play tennis for a living, even though I hate tennis, hate it with a dark and secret passion, and always have.


Extracted from “Open- An autobiography” Page 1


2010年讀完的第一本書Open。近代網球史上很難被取代的球王Andre Agassi (阿格西)的自傳。整本書幾乎近赤裸的描述Agassi從小至決定退休,36年來人生的高低起伏與轉折。 親情、愛情、友情,當然還有他一輩子離不開的網球,一項他從小就恨之入骨的運動,卻又不可自拔的沉溺於它所帶來的滿足感與失落感,這樣的複雜情緒從書中第一頁即開宗明義的點出,亦毫不保留的貫穿整本書。


當聽到目前仍是史上唯一一位拿過金滿貫(四大滿貫+奧運)的男選手說他最痛恨網球時,真實到有點讓人不敢置信。


不喜歡網球的原因諸多,其一Agassi認為網球讓他的早年人生孤單,他總是被父親強迫練球而不能和哥哥姐姐們遊玩,好不容易交了知心好友,卻被父親送到佛羅里達的網球住宿學校,而最孤寂的時刻當屬在球場上,自己得單獨面對球網另一邊的對手,整場球賽中沒有隊友或教練討論,只有自己一個人,總是得和自己對話,給自己打氣或責怪自己,因而他認為網球是所有運動裡最寂寞的運動(註二)。


另外Agassi患有先天spondylolisthesis(脊椎前移)-這也是為何他走路時有點用腳尖走路,也是他有名pigeon-toed walk,這項病經年累月後,到他職業生涯的後期,已經嚴重到比賽前一天需要在脊椎附近注射止痛針,隔天才有辦法出賽的地步。網球讓他身心俱疲、傷痕累累,三十六歲的靈魂,住在一個九十六歲的身體。


然而,他也承認網球是他人生中唯一一件能作的好的事,他在勝利中贏得快樂於成就感(雖然他書裡常說不在意大滿貫獎杯數與排名,但字裡行間仍透露他其實非常在意)。



勝敗乃兵家常事??

看網球多年,有時會覺得球員間的輸贏真的有表面上看來這麼簡單嗎? 真的在輸了後,一切在網前那個握手就煙消雲散了嗎? Open裡告訴我們,完全不是這麼回事,每場球,每個輸贏,每個關鍵點,會常駐在球員心裡不斷replay,甚至球員間檯面下的互動甚至不合,亦轉換在球場上,成為阻力或助力。


1998的US Open, Agassi在八強賽中遇到Jimmy Connors, 賽前在休息室,Agassi和Jimmy提到曾經在小時候和他有數面之緣,與每次Connors到Las Vegas,Agassi的父親都會親手幫他的球拍穿線,Agassi則會親自送球拍到Connors在Vegas的飯店給他,沒想到Connors只回了一句話說”沒有這回事”, 就躺在沙發上,把毛巾蓋在腿上,閉上眼不說話。 這時他才覺得其他球員對於Connors的不友善、高傲的評論為真,當下他就和他哥哥說我一定要打敗這個驕傲的傢伙。在觀眾一面倒幫Connors加油下,Agassi心裡想著你們這些球迷到底知不知道這傢伙在人後的嘴臉,憑著這股心情,Agassi順利擊敗Connors (註三).


”The lost leaves a scar. “(每場輸球都留下傷痕)”, Agassi 幾次輸球後的自責,亦讓他自責到幾乎要放棄網球。


如1991年法網決賽, Agassi遇上Courier, 在大家一片看好下, 再接連二次大滿貫決賽敗北後,又輸給Courier (註四)。這個輸贏對Agassi特別重要因為有私人因素牽扯,Agassi完全不想輸給Courier。 其一是他們從同一個訓練學校Bollettieri Academy出來,宿舍的床位只有幾步之隔,在學校時,Agassi已經比Courier 受院長Nick的關愛,其二當時同期的Michael Chang (張德培) 已經搶先在Agassi之前贏了法網公開賽(註五),Agassi自認自己比Courier 球技好很多, 絕對不能讓Courier也在他之前先拿下滿貫;其三,之前的某個ATP比賽,Courier在打敗Agassi後,公開和記者們說待會他要去跑步,Agassi解讀這個舉動是Courier給他的下馬威,認為和Agassi比賽不費吹灰之力,打敗Agassi後還有十足的力氣去運動。諸多原因下,這場賽事對Agassi來講是場不得不贏的比賽。


然而在5盤大戰敗北後,Agassi的世界完全變黑白,賽後到緊接的溫布頓前,完全不想練球,不想碰球拍,讓自己住在沮喪世界,逃避的方式是當時女友沉浸在恐怖電影裡,因為只有恐怖電影可以稍微把他帶離輸給Courier的恐怖現實。直到1992年的溫布頓,在決賽中擊敗Ivaniseivic(當時Ivaniseivic扳倒Sampras進入決賽),得到他人生中第一個大滿貫,直到那一刻,他才知道大滿貫對他有多大意義,雖然口裡一直說不在乎,事實上真正得到後,才知道勝利果實的甜美。


Imagine is everything!?

Agassi初期的特立獨行的形象,深植大眾心理,然而當時Agassi心中卻充滿了被大眾誤解的不平。


他解釋當時留長髮是為了珍惜頭髮,因為父親和哥哥已禿頭,他很怕自己會步入他們的後塵;至於穿亮色系、牛仔短褲打球只是隨興而為,一種想隱藏真正自己的保護層,並不是想引人注意或引領風潮。1989年Agassi的贊助廠商Canon幫他拍了一個相機廣告,最後下了一個”Image is Everything”的標題,造成很大的迴響,所到之處或球場下,很多人對他喊著這個標題,好像這個標題是代表他這個人,只注重外表裝飾,尤其當時他尚未贏得任何大滿貫,Agassi深深覺得被廣告商利用,被體育雜誌記者消費。


我倒是對這個廣告一點印象都沒有,我真正開始看球Agassi 已經是光頭造型了。在youtube上找到這個廣告:




早年掉髮,髮片遮掩

光就這本書,除了親朋好友和網球外,我覺得Agassi最在意的是他的頭髮! 雖然他一直辯解自己不在意外型,然而他在2006 年US Open退休前的倒數第二場球,和對手Baghdatis在休息室時,他注意到的是對方濃密的頭髮! 還有,令我吃驚的是在他決定剃光頭前,竟然有好幾年的時間是有配戴髮片的,真的很難想像,年輕氣盛的Agassi竟然會帶髮片,更有甚者有時為了髮片貼接有問題,整場球還得擔心髮片會不會被甩丟而分心,有時怕麻煩偶爾亦會用頭巾掩蓋。


髮片陪伴Agassi到1994年,當時的女友Brooke Shields(布魯克雪德斯)建議他長痛不如短痛,不如把髮片拿掉免絕後患,他接受建議決定坦然面對掉髮事實,亦特別舉辦了落髮派對,在親朋友好友前把頭髮剃掉,從此開始他中後期的註冊商標,圓滑的光頭造型。



Agassi的Open,不但讓網球迷可以一窺球王的內心世界,當然更精彩的有如與Sampras連續幾年營造出兩強爭鋒的佳話與兩人私下的互動、對後生晚輩Federer、Nadal的交手經驗與兩段廣為人知的婚姻。我承認我在讀這本書前真的很好奇兩個當代球王、球后怎麼會最後走在一起,書中交代的蠻詳細,就先賣個關子(稍微透露一下,是阿格西處心積慮追求後才打動的,詳細內容不輸電影情節呢),下篇再和大家分享吧。



(註一): 大眾知道葛拉芙(Graph)的名字是Steffi, 但書中葛拉芙說因為媽媽稱她小名Steffi, 媒體跟著用, 這個名字就這樣跟著她, 但葛拉芙自己喜歡被稱為Stefanie, 老婆這樣說, 老公自然順其意。


(註二): Agassi認為唯一稍微接近的是拳擊手,但拳擊手仍不如網球孤寂,休息中時間他們仍有和教練對話的機會。


(註三): 我有在US Open看過Jimmy Connors,當時他是Andy Roddick的教練,如果他私底下真的是如Agassi所說,真是會令人討厭的呢。


(註四): Jim Courier現在和John McEnroeMary Joe Fernandez一樣都改行作球評, 蠻多次在電視上看到他西裝筆挺的講解球賽,不知原來私底下他和Agassi有一段同袍競爭的年少歲月。


(註五): Agassi不止一次在書裡提到他對張德培在他之前獲得大滿貫冠軍的不可置信,因為從小他們就已經在不同比賽遇過,Agassi總是能輕易打敗張德培,當張在他之前先嘗到大滿貫勝利,對Agassi衝擊可想而知。另外,Agassi對於張德培在勝利後總是感謝上帝站在他那邊很有微詞,他認為這樣的說法對於比賽對手很不尊敬,他的解讀是難道輸的對手就不受上帝的眷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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